中国结算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

21日发布通知称,决定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。

通知称,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暂免收取绿色公司债券、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、派息兑付手续费、赎回回售手续费。

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继续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、派息兑付手续费、赎回回售手续费。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。

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继续暂免收取债券、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。自2025年7月1日起,同步下调上述业务结算费收费标准,按清算金额的0.0004‰双向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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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结算表示,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有关部署,加大对绿色公司债券、科技创新公司债券、民营企业公司债券的支持力度,切实助力降低债券发行人融资费用,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。



发布日期:2025-03-22 02:50  
来源:中新网   阅读量:7124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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